发展旅游演艺业关键是创新
文化和旅游部于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文化和旅游部首个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文件,着眼于推进旅游演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立足于旅游演艺作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对旅游演艺这一业态的科学发展做出了全面系统的引导和规划。
鼓励发展旅游演艺业,不仅延长了文旅产业链、促进文旅产业的经济效应,同时随着旅游演艺业的发展,增强了文旅项目的文化氛围,提升了文旅项目的文化价值与文化品质。
近年来,旅游演艺是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典型业态之一。据有关研究统计,近几年是我国旅游演艺的快速发展期。从2013年到2017年,演艺场次增长了61%,观众人次增长了145%。据《2017-2021年中国旅游演艺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17年至2021年我国旅游演艺业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8.94%,2021年中国旅游演艺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269亿元。旅游演艺作为演出行业与旅游等行业结合较为直接且成功产生效益的演出模式,无疑蕴藏着较大的投资机遇。
更重要的是,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旅游业将迎来巨大的政策红利:其一,鼓励旅游演艺经营主体与旅行社、旅游公司等合作制作大中型驻场综艺演出,开发设计主题鲜明的旅游线路;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旅游演艺小镇、旅游演艺集聚区等。其二,推动旅游演艺经营主体与相关企业在创意策划、市场营销、品牌打造、衍生品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并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此举无疑会促进文旅项目品牌建设。
当前,文旅演艺行业仍存在投资大、风险大、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仍然是以政府牵头、企业投资为主,仅有少数项目引入了风险投资,融资渠道有限。如《印象刘三姐》总投资3.2亿元、《印象丽江》总投资2.5亿元、广东番禺的《森林密码》综合投资3亿元,仅舞台一项就投入数千万元。高投资无疑也意味着高风险。规避风险,健康发展则需要相关政策扶持。
《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在旅游演艺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各类投资机构投资旅游演艺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旅游演艺产品版权质押融资业务,探索开展旅游演艺项目收益权质押融资业务等。当然除加强融资渠道外,财税、土地、科技、人才等都有不少新的扶持政策,旅游演艺行业也将迎来产业投资的新机遇。
谈到成功的文旅项目不得不提乌镇,同样,谈到成功的文旅演艺项目,也不得不提乌镇戏剧节。据了解,乌镇于2007年加大投资,开放西栅之后,第一年税后净利3000万元,2016年达到税后净利5.6亿,可谓最赚钱的文旅项目。然而,即便是最赚钱的文旅项目也一直不断地在寻求文化创新与转型升级。乌镇戏剧节的诞生也正是源于这样的动力。设立旅游演艺项目无疑是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的最佳选择之一。据了解,2013年乌镇戏剧节第一年花费了6000多万,第二年花费4000多万,先是每年亏损,到后近年来开始持平,高端车企品牌奔驰宝马开始提出要赞助,世界知名戏剧节爱丁堡戏剧节每年会发邀请函……目前乌镇戏剧节已渐渐被打造成一个国际品牌,目前乌镇将要开始第四次转型。
尽管当前旅游演艺行业迎来政策利好,并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机遇,但也还存在着项目品质不高、缺乏特色甚至庸俗等问题。笔者认为,如何不断创新旅游演艺项目,并以旅游演艺引领风尚,真正做到以文育人、以艺化人,打造真正有文化韵味与文化品位的旅游演艺项目,是旅游演艺行业蓬勃发展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