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委会提醒:警惕少儿演艺类培训消费陷阱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电视节目中小演员、小主持人和小模特的广泛关注,一大批少儿演艺类培训机构趁势崛起。然而,此类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培训资质不一等问题,不良经营者关门停业现象也时有发生。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不法经营者利用家长望子成龙之心设置消费陷阱。
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了解到,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共接到少儿演艺类培训投诉293宗,2019年一季度有34宗。
据消费者反映,经营者多宣称与知名电视台某少儿栏目或剧组合作,声称聘请演艺从业人员为少儿授课后,选拔表现优秀的少儿向电视台栏目或剧组输送小主持、小模特、小嘉宾和小演员。消费者签订合同缴纳费用后,接受培训的少儿并未有机会参与所宣传合作机构的活动。
此外,消费者还反映授课人员与宣传不符、授课内容杂乱无章。当消费者提出退费或提升培训服务质量、更换授课人员等诉求时,经营者多表示拒绝或拖延,消费者维权艰难。
接到投诉后,深圳市消委会向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等机构就此类合作项目进行调查,得知被投诉的17家文化或传媒公司中仅有2家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存在合作,关于这2家公司的投诉量共3宗。大多数被投诉经营者所宣称与电视台等机构的合作,实际并不存在。
为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对待孩子的成长之路,在签订合同前,应核实经营者宣称与其他机构的输送合作是否真实,提前了解经营者办学资质、办学实力,并保留合同、发票等消费维权凭证。如遇纠纷,及时联系消委会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