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见】高以翔猝逝之后:拷问中国演艺圈的工作机制
11月27日,年仅35岁的台湾地区艺人高以翔因录制《追我吧》,突然昏厥,心跳骤停,之后经抢救无效遗憾离世。这给公众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昨天微博几度宕机。
斯人已逝,愿他安息,然而反思不该停止。悲剧缘何发生?如何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收视率
高以翔是在录制节目《追我吧》发生意外的,这档节目号称是“夜晚城市实境追跑真人秀”,在夜深人静的城市CBD放置多个障碍装置,明星在其中上演你追我赶、“飞檐走壁”的追跑竞技。
虽然目前节目才播出三期,但观众可以直观感受到竞技强度之大。它不仅要求明星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上一两公里,还得跨越一个又一个大型障碍物。
三期以来,那些光鲜亮丽的明星无不狼狈不堪,累的累,吐的吐,崩溃的崩溃。这还真不能怪明星脆弱。第二期请来了奥运冠军邹市明和李小鹏,邹市明在通过一个障碍物时掉入塑料球池,直接被塑料球淹没,双腿失去知觉;而李小鹏在完成节目的一半时,就直言自己不行了。
根据专业医学人士科普,“凌晨一两点,正是人体体温最低的时候,人体各项机能包括神经反应、关节活动性、心肺功能,都处于一天的低谷”。深夜录制,再加过高的强度,让节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什么节目组要冒这样的风险?
说到底,还是收视率。
昨天一张浙江卫视内部嘉奖令在网上流传,因为《追我吧》收视率高、流量高,台内曾给项目团队奖励50万元。也是在昨天,在发布声明之前,“@追我吧”官方微博置顶的仍是该节目收视第一的庆祝文。
时下综艺市场热钱流动,综艺节目是各大卫视和视频网站的“摇钱树”,综艺节目的战况也尤其惨烈。为了从这片红海中成功厮杀,各大节目只能在强度、尺度和噱头上做文章。
节目难度系数越高越好,明星被虐得越惨越好,这样才有反差,才有话题,才有看点。
可就像海恩法则说的,当节目收视率至上,很多安全隐患直接埋下了。
《追我吧》之前宣传中一直强调“工作人员预先测试游戏、医护团队现场待命”云云。可是当高以翔突然晕厥、心脏骤停时,现场的反应还是迟缓了——节目组或许未曾预想过最坏的情况,备案做得远远不够充分。
而今悲剧发生,《追我吧》已停止录制,声誉扫地。唯收视率,最终遭到惨痛的反噬。
“话语权”
浙江卫视与《追我吧》需对这场悲剧负重要责任。此时此刻,公众对于电视台与节目组的一些激愤批评,是可以理解的。
但冷静下来,电视台和节目组也非“十恶不赦”或“草菅人命”。
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事实是,电视台和节目组不过是演艺圈的一个缩影——在其他电视台、其他节目组,明星和工作人员也以同样的强度在工作着。差别仅仅在于,之前未发生死亡的惨剧,或者惨剧的当事人不是明星。
演艺圈的工作机制是什么样的?公众对于“996”这个词并不陌生,而演艺圈则是“007”——早上零点上班,晚上零点下班,一周工作七天。
这虽是夸张说法,但并非没有缘由。以录制一档棚内综艺为例。假设一期的播出时长是两个小时,那么一般飞行嘉宾(只参与某一期)签订的合同时间是四个小时(不包括妆发),把妆发包括在内,可能就得五六个小时,还不包括路程时间。
而对于固定嘉宾(参与每一期)来说,一次录制可能是连着录制个两三期,这就意味着固定嘉宾的工作时间可能十几个小时。
明星尚且如此,那摄影、灯光、音响的老师呢?他们则要比所有明星来得更早,走得更晚,对于他们来说,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是常态,超过24小时连续工作也不是没有过。
为什么两个小时的节目,要录个三四个小时?这跟演艺圈的工业化程度不高、工作效率低下、机动性太强有关。其背后,又涉及到话语权的不平衡。
大牌明星的话语权高于节目组,所以他们偶尔迟到,整个节目组就等人;对于咖位较小的明星来说,他们没啥话语权,珍惜工作机会要紧,敢怒不敢言,别人迟到自己干等。再加上现在综艺节目要抢噱头,就得有丰富素材,好多个机位拍摄,这边补点素材,那边重录一下,一来二去浪费的都是时间。
下一步?
演艺圈除了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还有一个特点:特别爱熬夜。户外节目怕路人围观,可以理解,但很多棚内节目,也都是傍晚开始,磨磨蹭蹭一夜录到天亮。
这跟演艺圈从业人员的作息有关。因为长期的工作都是深夜或凌晨收工,导致演艺圈人士都已习惯了凌晨睡、下午起,工作时间自然也是从下午开始。
林林总总的因素作用下,时下演艺圈的工作机制积重难返。它并不仅仅是一个电视台或一个节目组的问题,而是行业常态。
痛骂节目组可以宣泄一时怒火,但若要解决行业积弊,还是得行业入手。
怎么规避超时、超负荷工作问题?按国际惯例,这需要一个完备、标准化、工业化的体系,对劳工合同、工作时长等给出严格规定,保障各方的应有权益,而不是一切由“话语权”大的说了算。
知名导演、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前秘书长何平发微博称,“其实这事早就应该做,并没有大不了的难度,导演协会,表演协会,摄影协会,美术协会等相关协会与制片协会签一个行业文件,并报备国家相关部门,作为从业者行规,相互约束,监管。要想进入工业体系,这一步早晚要走。”
不该再付出人命的代价。这一步是该走了。